财务公司开展的存款业务类型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对各类存款的管理,严格按照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执行。
1.活期存款是指不规定存款期限,可以随时存取的存款。活期存款按季计息,每季度末20日为结息日;计息时按照财务公司执行的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如遇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息。
2.定期存款是指将一定数量的资金一次性存入,约定期限、利率,到期支取本息的存款。财务公司设置了三个月、六个月、一年、二年、三年期定期存款类型。定期存款按存入日财务公司执行的定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如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3.通知存款是指在存入资金时不约定期限,支取时须提前通知财务公司,约定支取存款的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通知存款按照支取日财务公司执行的通知存款利率计息,通知存款实行利随本清的计息规则,不分段计息。
4.协定存款是指合同双方签订《人民币协定存款合同》,对约定账户超过基本存款额度的存款按照协定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基本存款额度以内的存款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协定存款按季计息,每季度末20日为结息日;计息时按照财务公司执行的协定存款利率执行,如遇利率调整,则分段计息。
中兴通讯集团成员单位
1.活期存款:作为对公存款的主要品种,是成员单位支付结算的重要资金来源,具有高流动性。
2.定期存款:约定存期,到期一次性支取本息,利率相对较高,有助于锁定长期稳定收益。
3.通知存款:存期灵活、支取便利,利率通常高于活期存款,兼有活期与定期的特点。
4.协定存款:适合存款规模大、同时对资金流动性和收益性均有较高需求的成员单位,可在保证日常资金流动的同时获得更高收益。
1.成员单位按财务公司要求,开立活期存款账户并签订《人民币协定存款合同》,成员单位可向存款账户存入资金或支取款项;
2.成员单位根据业务需求,通过财务公司内部结算系统办理定期存款的存入/支取业务、通知存款的存入/预约支取/支取业务;
3.财务公司受理成员单位的存款业务,并对存款账户按期结息。
0755-26771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