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兴通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

发布时间:2025-04-30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就中兴通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24年度信息报告披露如下:

一、公司基本信息

      (一)公司概况

     本公司成立于2011年7月18日,是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成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亿元,法定代表人为李莹,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技术产业园科技南路中兴通讯大厦A座二楼。

     (二)组织架构

     本公司建立了以股东、董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三会一层”的治理架构。本公司内设金融业务部、风险管理部、结算业务部、信息科技部、财经及综合管理部、审计部六个部门。

     (三)经营范围

     本公司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批准,经营下列业务:

     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二、财务会计信息

    (一)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指标

      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资产总额217.28亿元,负债总额199.53亿元,所有者权益17.75亿元。2024年全年利润总额1.75亿元。

     (二)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本公司聘请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对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经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认为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审计报告附后。

三、风险管理信息

      本公司坚持“依法合规、审慎经营”的原则,按照公司战略规划目标,持续落实稳健型风险偏好,有效施行风险管理策略,业务经营规范有序。本公司风险合规治理架构健全,各部门的职责和分工明确;各项业务风险管控良好,未出现经营风险、监管风险和负面事件;无违规案件发生;通过各类自查、专项排查及内部审计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积极整改,有效防控各类潜在合规风险。

     (一)信用风险。本公司严格按照监管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要求,严格落实贷款“三查”要求,严格把控客户风险,确保信贷资产安全。本公司建立了金融资产风险分类机制,构建“以债务人为中心”的风险分类原则,真实、全面地反映各类风险资产质量,提高风险抵御能力。本公司定期更新预期信用损失评估结果,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充足计提信用风险损失准备。报告期内,本公司各项资产质量良好,金融资产分类为正常类,无逾期或不良情况出现。

    (二)市场风险。本公司资金来源主要为吸收集团成员单位人民币和外币存款,资金运用主要为对集团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开展投资业务和其他复杂的资产负债业务。本公司市场风险影响不明显。

     (三)流动性风险。本公司建立了流动性风险管理制度,定期开展流动性压力测试,资金来源较稳定,无论是正常情况还是压力状况下,本公司保持头寸宽裕;制定流动性风险应急预案,确保公司在出现流动性风险突发事件时能迅速有效进行处置,确保公司日常资金平衡;报告期内,本公司流动性状况良好,流动性风险可控。

     (四)操作风险。本公司制定了操作风险管理办法,通过流程优化、专项审计、信息系统优化等举措,落实对操作风险的识别、评估、量化、监测、报告等,最大程度降低操作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保障各项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报告期内,无操作风险事件或案件发生,整体风险可控。

     (五)信息科技风险。本公司建立了信息科技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将信息科技风险纳入全面风险管理体系,设立信息科技部负责公司信息系统建设规划、开发、运维和信息安全防护等工作,设立信息科技委员会向公司总经理汇报。本公司日常通过三道防线对公司信息科技工作进行有效治理和风险防范。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信息科技安全风险事件。

    (六)声誉风险。本公司发布与自身经营状况、治理结构、业务特点相适应的声誉风险管理办法,完善工作机制,明确重大事项的声誉风险应对预案和处置方案、报告路径等。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所在集团未出现损害品牌价值、不利于公司正常经营的负面事件。

    (七)战略风险。本公司结合实际业务情况,按照“资金归集平台、资金结算平台、资金监控平台、金融服务平台”为基本框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发展规划,明确方向和目标。报告期内,不存在盲目扩张、进入不熟悉市场或开展高风险业务的情况,不涉及战略风险。

    (八)其他风险。除了上述常见风险外,本公司还可能面临一些其他风险,如国别风险、法律风险等。本公司经营地和业务范围均在中国,不涉及国别风险;本公司无法律诉讼等事宜,不涉及法律风险。

四、公司治理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本公司建立了以股东、董事会、监事和高级管理层为主体的公司治理结构,并通过章程、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充分履行其职能和责任,有效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

     (一)公司股东情况

      本公司不设股东会,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作为唯一股东以货币认缴方式出资,出资额折合人民币壹拾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00%。

中兴通讯履行如下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委派或者更换董事、监事;审议批准董事会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监事的工作报告;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审议批准公司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等事项;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对聘用或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上市作出决议;审议批准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方案;依照法律规定对收购本公司股份作出决议;审议批准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者本章程规定的应当由股东决定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中兴通讯通过出具书面股东决定书对本公司重要事项进行决议。

      (二)董事会情况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以下职权:向股东报告工作;执行股东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上市的方案;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按照监管规定,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奖惩事项,监督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订本章程修改方案,制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审议批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提请股东聘用或者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制订公司对外投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的方案;按股东对关联交易的管理要求,审议批准相关事项;审议批准公司数据治理事项;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并监督战略实施;制定公司资本规划,承担资本或偿付能力管理最终责任;制定公司风险容忍度、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政策,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并对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定期评估并完善公司公司治理;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建立公司与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股东授权由董事会作出决议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公司章程,认真贯彻股东、董事会各项决议,忠实履行职责,科学民主决策,持续推进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有效保障公司稳健发展。

     (三)监事情况

     本公司未设监事会,设监事两名。报告期内,本公司两名监事列席所有董事会工作会议,对提请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积极讨论,为公司发展提供专业建议;对公司经营管理、内部控制、财务状况、董事及高管履行职责情况等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有效监督。

     (四)高级管理层情况

      本公司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同时接受监事监督,列席董事会会议,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授权行使的其他职权。

报告期内,本公司高管层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正常履职。

    (五)薪酬管理情况

      本公司通过岗位管理、绩效管理、薪酬管理的体系化管理制度建设,建立了科学合理的员工薪酬管理机制。员工晋升、绩效评估及薪酬应用管理机制与公司管理要求一体化导向。薪酬激励与各级组织的业绩及公司战略发展相契合。薪酬水平与经营业绩、集团服务专业能力相适应。

      本公司薪酬在各项法规、制度规范下,面向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签订实习协议的实习生发放,非执行董事、监事在公司不属于薪酬受益人,无薪酬及津贴发放情况。本公司《公司章程》明确了董事会是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的薪酬管理决策机构,审议、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的薪酬激励事项。在有关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授予的权限范围内,董事长可作为被授权人行使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财务负责人薪酬管理事项的决策职权。公司根据员工薪酬管理办法执行薪酬延期支付及追索扣回管理,将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风险有重要影响的人员延期支付的绩效薪酬和风险管理要求挂钩,若职责内风险损失超常暴露,则对相应的绩效薪酬进行止付、追索或扣回。报告期内,本公司未发生追索扣回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本公司主要面向集团成员单位开展业务,大部分属于关联交易。按照审慎经营的原则,为更好防范关联交易中存在违法违规情况,本公司参照《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制定并发布了《中兴通讯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公司关联交易行为,防范关联交易风险。报告期内,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本人及近亲属均未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本公司与集团成员单位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本公司与集团发生一般关联交易,主要支付办公室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等,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情形。

六、重大事项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无影响公司经营的重大需披露事项。

七、审计报告